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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咸丰鑫汇建材有限公司根据《咸丰鑫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腻子粉、10万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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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咸丰鑫汇建材有限公司根据《咸丰鑫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腻子粉、10万吨真石漆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年产35万吨重钙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作情况,听取了建筑设计企业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咸丰鑫汇建材有限公司(建筑设计企业)在咸丰县坪坝营镇花台山村规划投资10100万元新建“年产50万吨腻子粉、10万吨真石漆生产加工项目”。根据环评,项目建设1条重钙粉生产线条真石漆生产线万吨真石漆。建筑设计企业依据市场行情及情况分阶段建设该环评项目,实行建设一批、投产一批、验收一批。第一阶段建设年产35万吨重钙粉项目,主要建设2条重钙粉生产线、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6月,建筑设计企业委托美丽华夏(武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50万吨腻子粉、10万吨真石漆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6月25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1]14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
本次验收项目(阶段性)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投入试运行,2023年9月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验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目前各类环保设施运作状况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项目总投资概算1010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25%。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咸丰鑫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重钙粉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及菜地施肥,不外排。
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投料粉尘、雷蒙磨磨料粉尘、成品粉料仓进出料粉尘、包装粉尘、运输扬尘。
(1)原料投料粉尘:原料为粒径为30-50 mm的石灰石块,通过铲车运送至进料计量斗内,原料仓密闭,块状原料投料粉尘产生量较少,在封闭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定期清扫。
(2)雷蒙磨磨料粉尘:车间密闭,磨机进料口、出料口设集气罩,粉料出料运输皮带密封,2台雷蒙磨磨料生产粉尘各均1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F1/F2)。
(3)成品粉料仓进出料粉尘:成品粉料经提升机提升进入粉料仓,每条生产线台袋式除尘器,使成品粉料罐仓顶形成负压。成品粉料仓进出料粉尘经小型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半封闭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定期清扫。
(4)包装粉尘:包装粉尘粉尘量较少,在半封闭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定期清扫。
(5)运输扬尘:项目采取厂区内部道路硬化、运输车辆顶端遮盖帆布、种植绿化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污染。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地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隔声罩、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有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地面沉降粉尘、废润滑油等。
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地面沉降粉尘经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废润滑油自行用于降级设备保养,无暂存。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来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湖北华正检字[2023]第481号)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1#雷蒙磨废气排气筒、2#雷蒙磨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的监测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监测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能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结论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完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有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后续要求1、加强项目现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建设项目名称:咸丰鑫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腻子粉、10万吨真石漆生产加工项目;
验收项目名称:咸丰鑫汇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腻子粉、10万吨真石漆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年产35万吨重钙粉);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年产50万吨腻子粉、10万吨真石漆生产加工项目(阶段性:年产35万吨重钙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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