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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kaiyuntiyu 发布时间:2024-08-09 16:56:55 人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18年版)》规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属于政府定价并纳入听证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公开举行制定廉江市各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午场(09:30开始):青平镇、高桥镇、车板镇、雅塘镇、石角镇、石颈镇、长山镇、营仔镇
下午场(14:30开始):横山镇、塘蓬镇、河唇镇、新民镇、吉水镇、良垌镇、和寮镇
目前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整市捆绑PPP项目已建成,污水处理设备覆盖廉江市城区、18个镇区、2个园区。青平镇、高桥镇、横山镇、营仔镇、车板镇、雅塘镇、河唇镇、新民镇、吉水镇、良垌镇、石角镇、石颈镇、长山镇、塘蓬镇、和寮镇共15个镇尚未征收污水处理费,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为保证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营,市政府拟对上述15个镇开征污水处理费。
根据《廉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整市捆绑PPP项目实施方案》第65页《项目财务测算结果及政府付费情况表》(表5.3-4),测算各镇污水处理费政府应付费暂定单价如下:
(注:石角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不在本次建设范围,依据石角镇污水处理厂提供的统计数据,2021年污水处理量为400576吨,政府支付费用为253.32万元,平均污水处理费单价为6.32元/吨)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快速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
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净化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
9.《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7〕1号)
根据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制定各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分为居民污水处理费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考虑污水处理成本、本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水平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承担接受的能力,参照安铺镇、石岭镇以及湛江市同类区域污水处理费价格水平,青平镇、高桥镇、横山镇、营仔镇、车板镇、雅塘镇、河唇镇、新民镇、吉水镇、良垌镇、石角镇、石颈镇、长山镇、塘蓬镇、和寮镇的污水处理费拟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净化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文件指导标准的最低水平制定:即居民污水处理费为0.85元/吨(按实际用水量计征);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为1.20元/吨(按实际用水量计征)。
在青平镇、和寮镇、新民镇、吉水镇、石角镇、长山镇、塘蓬镇、河唇镇、横山镇、营仔镇、车板镇、石颈镇、雅塘镇、高桥镇、良垌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备排放污水和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备水源用户),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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