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咨询电话:15163691266
咨询电话

— 新闻中心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 15163691266
kaiyuntiyu

邮箱:vip@sdsqhb.com

手机:15163691266

电话:15163691266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龙都街道龙海路6号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资讯

新规范!赣州水费这样算!

来源:kaiyuntiyu    发布时间:2024-02-15 05:03:04

  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3〕43号文件告诉,自来水价格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水价规范。

  2023年5月对悉数用户进行抄表作业,费用按调整前价格收取, 2023年6月1日今后抄收的水量按新的水价规范履行。

  1.居民用水:由2.1元/吨调整为2.4元/吨(另需加2元或3元/月/户垃圾处理费);

  答:自2023年5月1日起调整(以2023年6月抄表水量开端履行新水价)。

  答:此次水价调整适用于章贡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实施公共管网供水的各类用水户。

  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据赣州市开展变革委《关于调整赣州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赣市发改价管字〔2023〕4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厅《关于调整赣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规范的计划》(赣市府办字[2018]6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日子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告诉(赣市府办州2018]43号)等文件精力,市中心城区履行的归纳水价分为三类:

  一起,依据《关于核定赣州中心城区二次供水价格的告诉》(赣市发改价管字[2023]40号文件)文件精力,高层电梯房(7楼以上(含7楼))用户在根本水价之上,别的收取1.00元/吨的二次供水加压费。水费到户价:

  2.二次加压供水归纳水价=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二次加压费。

  答:实施特别体用水优惠政策。城乡低保户、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特困党员、残障武士每人每月减免2.5吨自来水水费;低保边际家庭、开销型困难家庭每人每月减免1.5吨自来水水费。(带着相关证件到就近的水务营业厅处理)

  答:本次调整的水价均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仍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规范调整计划的告诉》(赣市府办字〔2018〕6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日子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告诉》(赣市府办字〔2018〕43号)等文件规则履行。

  答:1.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日子用水实施阶梯价格,依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速建造完善乡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准则直到定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等相关规则并结合我市实践,居民阶梯水价分为三级,比价关系为1:1.5:3,即一级用水价格1.45元/吨、二级用水价格2.18元/吨、三级用水价格4.35元/吨。

  2.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在户表改造前暂按居民一级用水价格履行。

  如:一个水表户对应一栋或一栋以上房子的,在户表改造前暂按居民榜首级用水价格履行。(在城郊或城中村等,一栋或一栋以上房子共用一个用水户头)

  答:以户为单位核算用水量,居民户5人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下同),一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360吨以下部分、二级用水量为年用水量360~480吨部分、三级用水量为480吨以上部分。居民户5人以上的家庭每添加1人,每年每级用水基数可相应添加60吨。居民用水户凭户口本,租房户凭房子租借合同、寓居人身份证到所属区域供水企业营业点处理新增用水基数申报手续。

  阶梯水价以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履行周期,按过量累进加价方法计收水费,用水量在年度间不累积、不结转。

  依据《江西省开展变革委江西省住宅城乡建造厅关于贯彻落实乡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告诉》(赣发改价管〔2022〕470 号)规则,乡镇供水实施分类水价,依照运用性质分为居民日子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2.非居民用水:是指工业、运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 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美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3.特种用水:包含高尔夫球场、以自来水为质料的纯净水出产、洗浴(指专业洗浴、足浴以及在宾馆、饭馆或娱乐场所常设的独立或相对独立洗浴、足浴、温泉、水疗等服务)、洗车、歌舞厅、桑拿、按摩、酒吧、茶座、咖啡厅、美容美发、游泳馆等用水,但瞎子按摩店、体育场馆里的游泳馆,以及年用水量不超越360立方米的洗浴、洗车、美容美发用水在外。

  解析阐明:校园教育和学生日子用水、养老组织和残疾人托养组织等社会福利场所日子用水、宗教场所日子用水、社区组织作业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备用水等,依照居民日子用水价格履行。

  1.校园教育和学生日子用水:是指校园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育设备,以及学生食堂、浴室、宿舍等学生日子设备用水。

  2.社会福利场所日子用水: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同意,由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行的,为老年人、 残疾人、孤儿、弃婴供给维护、恢复、保管等服务场所(敬老院、养老中心、福利院、救助站等)的日子用水。

  3.宗教场所日子用水: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分挂号的寺院、宫观、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日子用水。

  4.社区组织作业用房用水:是指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庄村民委员会)的作业场所及非运营性服务设备的用水。详细包含: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庄村民委员会)工作场所用水;隶属的非运营公益性的图书阅览室、警务室、医务室、健身室等用水;隶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日间照顾中心等为老年人供给膳宿服务的养老服务设备的用水。不包含街道办事处用水。

  5.居民公益性服务设备用水:是指乡镇和村庄居民家庭寓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消防、绿洲、车库等为居民服务的非运营性用水。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