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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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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线年年度财务情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做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163.00万元,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度末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另外的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非货币性资产等资产做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非货币性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有几率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做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共计人民币4,163.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正常风险或低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依照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65.87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信用损失准备34.18万元,另外的应收款计提信用损失准备123.46万元,应收账款计提信用损失准备3,408.23万元。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97.13万元,其中:存货计提6.62万元,合同资产计提-433.11万元,固定资产计提1,023.62万元。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做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常规使用的寿命确定的非货币性资产等是不是真的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监理指令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监理指令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根据结果得出,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经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163.0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总利润4,163.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8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比例40%不得归属,其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106.8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19.8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8万股。
经核查,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与公司关联方江苏德高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高”)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结合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拟开展业务情况做分析后,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884万元,净资产为7,46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79万元,净利润1,402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水海纳(宁夏)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环保”)与江苏德高于2023年5月31日成立合资公司南通海纳智慧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智慧”),其中,宁夏环保持有海纳智慧80%股权,江苏德高持有海纳智慧20%股权,江苏德高因此被公司认定为新增的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遵守公平、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所需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水海纳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2024年2月注册会计师人数:15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北京大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姓名吕红涛,201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际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琳,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黄海洋,201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5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际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北京大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大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大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业务聚焦工业污水处理、优质供水领域,整合智能装备、新材料、水处理药剂等环保水务产业链业务,搭建智慧水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集“研发、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系统化解决方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深水海纳始终践行“守护绿水青山,共创美好未来”的企业使命,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己任,立足深圳,服务全国,致力于成为中国生态环境智慧治理领导者。
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方面,公司为客户提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采用以智慧化总程平衡为主要技术手段的全新TEPS污染治理理念和水污染治理模式,将设计和运营紧密结合,将污水处理和企业生产紧密衔接,利用最优技术方案,提高污水处理的效果和运营效果,降低运营成本,并使园区整体治理效果更佳。
在工业企业水系统处理方面,公司为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农药、医药、印染、毛纺、电力、钢铁、造纸、电子、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客户提供生产供水、脱盐水、循环冷却水、生产废水处理及回用、浓盐水零排放,全流程水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优质供水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优质饮用水和管道直饮水的给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环节中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公司立足居民饮用水安全,运用先进的深度处理工艺技术,使运营的水厂出水水质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客户提供优质饮用水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
公司率先在国内提出“管道直饮水”概念,采用超滤、纳滤或反渗透等膜处理工艺,将自来水深度净化处理达到饮用净水水质标准,满足人们对高品质饮水的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管道直饮水的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服务。
公司拥有先进的污泥处理技术,为客户提供多种污泥处理处置系统解决方案。通过不同的工艺组合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再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结合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核心算法、数字孪生技术,构建“HY-SMART”智慧水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工业(园区)污水厂及上游排污企业智慧化管理综合解决方案、供水厂网一体智慧化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水环境监测及应用智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打造集“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为一体的监测、治理、运维智慧平台。
公司通过深度融合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手段,整合公司优质供水、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测、分布式光伏、储能、余热回收等环境保护和综合智慧能源全产业链资源,在园区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中融入碳中和理念,打造零碳操作系统,以数字化手段整合节能、减排、固碳、碳汇等碳中和措施,以智慧化管理实现园区内水资源循环利用、达标排放效率提升、能源绿色化转型、园区运营成本管控等需求,从而为客户打造“绿色零碳综合智慧园区”。
公司项目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投资运营模式、委托运营模式、工程建设模式,以及上述模式的组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作为运营主体,与客户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及投资合作协议等,采用BOT、ROT、TOOT和BOOT等一种或多种组合的业务模式向客户提供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等服务。
委托运营服务是指客户将已有的环保水务设施委托给公司进行运营和维护,公司通过向客户或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收回运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的一种服务模式。
工程建设模式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环保水务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设计、采购、建造、项目管理等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模式,具体可分为EPC模式和专业承包模式等。
公司在业务实践过程中,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如EPC+O等组合模式运营项目。公司采用组合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合作模式灵活,有效满足客户的诉求,体现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采用BOT、R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项目投资建设或改造阶段,项目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母公司,母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了实质性建造服务,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利润;公司采用BOT、ROT、TOOT和BO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按照收取的供水水费、污水处理费或管网运营服务费确认运营服务收入和利润。
公司为客户提供委托运营服务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通过向客户收取定额委托运营费用,或按运营服务量计算的委托运营服务费,或向用户收取供水水费或污水处理费、供热服务费等方式确认委托运营服务收入和利润。
公司为客户提供工程建设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施工合同金额和完工进度,按月或按季度审核结算工程量,公司相应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利润。
工程建设项目的初始合同价格是根据对项目规模、工艺技术、关键设备成本、材料价格以及项目所在地的人工成本等因素综合测算,并通过招投标等程序后确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会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项目签证、变更的工程量对初始合同价格作相应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海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振业先生、赖楚敏女士、王冠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李海波先生提交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层就2023年度各项经理管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准则规范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决算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2024年度薪酬政策可以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李海波先生、董事李琴女士、董事肖吉成先生以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确定薪酬,不另行支付其董事津贴;刘炜先生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和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按公司与其签订的合同享受每人每月1.00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支付,除此之外不在公司领取其它工资和报酬,董事会同意该薪酬方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根据2024年度的发展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等正规金融机构)请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此授信额度项下的担保。该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比例40%不得归属,其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106.8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19.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与公司关联方江苏德高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高”)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结合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拟开展业务情况做多元化的分析后,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做了预计:与关联方江苏德高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并为公司股东提供科学、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香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依据2024年度业绩及经营管理相关预期和工作计划,公司制定了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有关薪酬方案如下:监事会成员均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2024年度薪酬依其所担任的职务,按公司相关岗位薪酬与考核规定的要求确定,不发放另外的监事津贴。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此议案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比例40%不得归属,其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106.8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19.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与公司关联方江苏德高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高”)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结合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与关联方江苏德高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监事会认为: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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